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0日电 (谭伟旗 李思佳)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的五名执行干警来到梅河口市办理执行案件,并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协助执行。
收到申请后,该院执行局立刻派出法警执行中队队长及四名执行干警协助执行。当天,经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和现场看守车辆的执行干警确认,被执行人的车辆停放在梅河口市某饭店门口,该院两名执行干警共同前往车辆停放地点。
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该车辆,经执行干警排查确认,该车辆已进入某小区地下车库,执行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地下车库寻找,一路留在小区出口准备堵截车辆。
随后,进入地下车库的执行干警发现涉案车辆正准备驶出小区,等待在小区出口的执行干警立刻截停驶出车辆,在查证等程序后,完成对涉案车辆扣押的工作。
该院表示,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争取便捷高效破解执行难题,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是该院执行局自2020年以来建立“执行驿站”,全力展开协助执行的工作新模式的初心与出发点。
该院表示,将继续推进“执行驿站”的建设与完善、创新与优化,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