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9日电 (谭伟旗 陈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和解。
该院介绍,2020年春季因原告田某1儿子腿受伤,且患有精神2级残疾,原告便陪同儿子住院治疗并护理,委托女儿被告田某2夫妇帮助其耕种水田地。
原告田某1儿子出院后,被告田某2夫妇将原告耕种的15亩土地的秋收农作物强行收获并占为己有,并拒绝返还原告为其垫付的土地承包费4000元,导致原告父子生活无法保障,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田某1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官郭志东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成功缓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田某1撤诉。
该院表示,未来会继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