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8日电 (谭伟旗 王艳)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三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供图
据悉,2019年12月23日21时,三起案件的原告苑某、安某、李某下班共同乘坐了本单位员工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回家,在行驶过程中与许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苑某等三人受伤入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苑某等三人不负责任。
住院期间,苑某等三人的医疗费由三人所在工作单位的老板为其垫付,后因就赔偿事宜多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苑某等三人将双方车辆驾驶员、许某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及三名伤者所在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该院民三庭办案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得知两辆车的肇事司机陈某、许某均已失去联系,其他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司机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办案法官争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决定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法官遇到了难题,许某车辆的商业险保险公司对于三名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为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该院便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新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与三名原告自行委托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有较大差别,赔偿数额降低,三位原告抵触情绪很大。
于是,办案法官向他们讲解了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裁判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三位伤者认可了鉴定意见。在办案法官的指导下,交强险保险公司重新划分了三位伤者的赔偿份额,商业险保险公司也给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
5月12日,该院办案法官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许某车辆的商业险保险公司经营地远在山东,出于疫情防控角度考虑,此次调解通过互联网远程进行。但三名原告在起诉后又申请了工伤认定,三人所在单位的老板提出,若三位伤者既要求侵权赔偿又要求工伤赔偿的话,公司就不同意调解。
面对这种情况,办案法官决定与他们进行背对背调解,经过几轮沟通,原告三人与其单位老板的态度均有所缓和,于是办案法官抓住此契合点,经过几次谈判后,各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经过近六个小时调解,三起案件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相约来到该院,为法官和助理送来两面锦旗。(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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