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8日电 (谭伟旗 刘蕾)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与汪清森林公安局新林派出所、东镇社区共同调解了一起因为一棵树引发的邻里纠纷。
据悉,许某与刘某系邻里关系,两个月以前,原告许某家的李子树被刘某挖走,因其误以为在中介购买自家房屋时就自带了这棵李子树,认定树是自家的。看见许某将“自己”的李子树挖走,刘某不顾许某反对,便将“自己”的树挖了回来,以至于最后这棵被双方挖了多次的李子树严重受损。
该院法官决定将二人分开进行调解,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讲明了双方的责任所在,指出了邻里之间相互谦让、相互谅解的意义。
调解过程中,原告表示只希望被告能够道歉。随后,法官又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并告知刘某所在的派出所已经搜集了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了这棵李子树归许某所有。
在法官劝解下,被告刘某最终致歉,许某当场也表示谅解。最终,这起邻里纠纷被成功化解。
该院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健全调解机制,坚持为群众提供便利,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