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8日电 (谭伟旗 陈晰)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原告姜某某三人对被告何某撤诉。
今年1月18日,原告姜某某三人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何某给付欠原告三人工资合计6500元并支付利息。据悉,被告何某于2018年拖欠三原告工资并拟定欠据,但其并未履行,且三原告曾多次索要无果,甚至最后失联。
由于被告何某处于失联状态,原告无法提供被告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为维护三原告的合法权益,该院曙光法庭通过执保查控系统取得了被告何某的联系方式,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内存款7500元。
本着为人民办实事的理念,曙光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以解决薪资为出发点,该院不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何某通过法院还清欠原告三人欠款并给付欠款期间内补偿每人200元,原告三人撤诉,并申请撤销对被告何某的银行账户冻结。
该院表示,未来会继续悉心化解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