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6日电(谭伟旗 赵若昕)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王某等11人均与被告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薪”事了。
今年2月,海龙法庭受理了王某等11名劳动者诉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王某等11名劳动者均诉称,其自2020年7月至8月末受雇于张某某,为其承包的新农村改造厕所项目进行安装等工作。但工作结束后,王某等人多次向被告催要劳动报酬,但张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虽然该案件立案受理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但海龙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由法官郭志东牵头做好诉中调解工作,通过多次与多名案件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在充分了解案情及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重点把握当事人心理预期,对案件进行现场集中调解。
最终,王某等11人均与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司法护“薪”,为劳动者解决“薪”事。
该院表示,今后将以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为契机,积极开展能动司法,切实解决百姓实际问题,以服务促发展,以司法助民生,多措并举为国家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