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为长春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长春市自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或者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