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春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主办的“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活动,自第一期大奖开启以来,在市民中反响热烈,越来越多的市民在消费时养成了即时开发票的习惯。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能,提振了广大市民的消费信心。5月10日,长春市商务局公布第二期中奖号码,提醒市民及时领奖。
5月10日18:00,长春市“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促消费活动第二期大奖在市政府民生直播间开启。在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公证员的公证下,3位消费者代表从291719条发票中抽出“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活动第二期的8名中奖者。
长春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活动于2021年3月1日启动,至2022年1月30日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共抽奖10次,每期奖品价值200万元。此次第二期大奖,是从4月1日~30日开具的有效发票中抽取的。
兑奖办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在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556室进行中奖登记,奖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媒体后续发布。
特别提醒: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本期5月10日开奖,兑奖截止日期为5月25日。5月26日不兑奖,视同放弃兑奖。
咨询电话:税务机关咨询电话0431-12366;长春市商务局兑奖咨询电话82739171(受理时间均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兑奖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
2.中奖者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中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备查,中奖者需在每张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无误后,即可兑奖;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
促消费活动第二期中奖发票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奖项 期数
022001900104 66385918 三等奖 2
022001900104 74250667 三等奖 2
022001900105 04574129 三等奖 2
022002000111 19853665 三等奖 2
022002000111 32820336 三等奖 2
022001900104 62125959 二等奖 2
022001900105 05384871 二等奖 2
022001900104 73062305 一等奖 2
【原标题:“幸运派大礼·发票抽红旗”活动第二期大奖公布 市商务局提醒:及时领红旗车大奖】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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