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4月16日电 (高龙安 刘彦彤)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各部门迅速部署工作,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爱民实践、“五进、四访、两深入”活动,把教育整顿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立足主业高效化解矛盾
该院一直立足审判执行工作主业,提升司法服务满意度,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其中,“吉林移动微法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实现线上立案、文书送达、证据交换、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智慧法院的便利。今年,3月24日,曙光人民法庭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快速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时,双方当事人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已破裂,却因被告常年在国外工作而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承办法官了解到案件情况后,决定使用“吉林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审理,快速审结了案件,解决了原告多年来的心事。
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帮助群众。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图
同样在3月24日,该院立案庭法官干警在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将释法明理贯穿于送达法律文书的全过程,巧妙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使得案件快速和解并履行完毕,原告实实在在拿到了赔偿款。
4月初,海龙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当事双方是兄弟,二人因继承遗产一事发生矛盾,甚至赌气未给母亲立碑下葬。承办法官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没有径直裁判分割遗产,而是多次调解、耐心劝说,最终不仅妥善分配了遗产,更让兄弟二人放下心结,回归亲情,共同处理了母亲的后事,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司法的温情。
开展“五进”活动促
工作中,该院不断开展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让法律“迈进群众门”。
开展进社区活动时,该院广泛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驻点法官定期到社区、党群服务站开展主题法律宣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开展进村屯活动时,为村民们进行普法宣传,持续加大普法力度。4月1日,海龙人民法庭法官干警前往海龙镇八家岗村进行普法宣传,为村民在春耕期间遇到的法律难题提供帮助。
开展进校园活动时,该院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新时代青少年法治观念。3月23日,山城人民法庭法官干警走进梅河口市山城镇中心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们了解法治文明,树立法治精神。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开展进校园活动。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供图
开展进企业活动时,该院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26日,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干警到梅河口市金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走访,征求企业意见、摸排法律风险、解答法律问题,为企业送去精准的普法需求、辩证的法律处方,实实在在为企业解难题。
开展进单位活动时,法院与机关单位形成持续良性互动。3月26日,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干警深入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队事故科、梅河口市道路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征求两机关对法院服务意识及履职尽责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即知即改。活动延伸了司法服务触角,实现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
走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让法律服务于民
该院高度重视志愿服务工作,多次组织干警通过慰问、送温暖等方式关注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月29日,该院了解到一位赡养费纠纷的原告是孤寡老人,其生活孤单、缺少陪伴帮助,山城人民法庭法官干警主动到老人家中,送去了急需的电视机和生活用品。
深入治安隐患集中地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该院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格局,采用多种形式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
3月27日,立案庭法官干警走进银行、物业公司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以便法院工作更好服务于群众。4月6日,刑事审判庭法官干警前往当地多个娱乐场所,开展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重点普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就此前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回访,对整改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引导经营者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经营理念,进一步促进梅河口市娱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正做到“走出办公室、迈进群众门”,用心为民办实事,务实为民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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