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9月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赵心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飞为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周洪亮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铁刚为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
张意海为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国成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卢天恒为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王维学为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显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韩忠宝担任的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长春市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张意海担任的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欣担任的长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宋荫卓担任的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驰担任的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蒋旭桐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首先担任的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许军担任的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王博杰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伟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邵杰、梁芳、张克烈、卢丹丹、白璐、胡绍峰、李向超、刘国春、张守风、高健、张智超、张磊鑫、蔺宇、王赫、原源、李书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锦鑫、刘丽娜、王艺璇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小磊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飞飞、许竟、史兰跃、张维峰、张婷婷、魏岚、姜小静、陈鹤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洋、刘妍、刘增亮、周翠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禄、康倩、苏航、王储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郑伟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哲、董惟祎、王卓、刘晓希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涛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兴隆法庭庭长职务;
王瑜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原源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书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栽昌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邱翠平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苗秀秀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郭振宝为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薇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焦成千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巾挥的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崔岩的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中国吉林网)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