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五部门日前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提出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
该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网信办官网20日对外发布了该《规定》。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规定》强调,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未列入重要数据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个人相关信息,取得个人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出台《规定》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的实践需要。比如,汽车数据处理者超越实际需要,过度收集重要数据;未经用户同意,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特别是敏感个人信息;未经安全评估,违规出境重要数据等。二是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客观需要。(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