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1日电 (谭伟旗 韩香姬)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获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民事审判团队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该院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在保证案件质量的情况下对涉企案件快审、快调、快判,最大限度压缩涉企案件审理周期,降低企业司法解纷成本。
该院进一步发挥好专业法官会议的职能作用,严格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使市场主体具有稳定的可预期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发放法律文书,及时制作当事人申请开具的法律生效证明,从而压减执行准备时间。
该院深入民营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及时提供司法服务。为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实地走访辖区内民营小微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涉企纠纷解决情况、企业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具体评价和具体司法需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引导企业增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难点、痛点、堵点,该院精准把握企业需求,充分发挥各方调解力量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
该院民事审判团队不断深入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强化维权意识。建立建全院企日常联系机制,畅通院企沟通交流渠道,企业采取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得到指导和帮助。
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盼新需求,不断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植根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为服务保障林区和谐稳定,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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