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3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调解员的倾心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系桦甸市某农机公司经销商,被告张某2021年在该公司购买拖拉机一台,给付部分货款后剩余部分一直未给付,原告多次讨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立案时,工作人员了解到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原告想通过调解解决此纠纷,于是引导原告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承办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在接收此案后,认真研究案情,随后多次以电话形式“背对背”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张某收入来源只有种地的些许收入,家中老人看病等花销较多,家境十分困难。于是承办法官同调解员将双方约至该院进行沟通调解,经过耐心且细致的为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该院的努力下握手言和。原告为被告减免了部分货款,被告承诺将拖欠原告的货款给付完毕,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近年来,该院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既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该院调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持续努力提升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