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供图
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外加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少个人和企业因收入减少导致还贷断供,因此被银行起诉。近日,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培训机构资金周转困难而产生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20年3月26日,被告孙某、于某某与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行签订了《个人购房/购车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约定被告用其所有的位于四平市铁东区某小区的房屋抵押,并向原告申请支用贷款。
考虑到案件中当事人自购房以来都保持着良好的还款信用,且确实存在受疫情影响,住房按揭合同履行困难的情形,并非主观恶意违约。
为妥善化解矛盾,该院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进行了暖心的劝导:一方面督促被告尽快筹集资金,补齐逾期部分,展现还款诚意;另一方面建议银行适度调整住房按揭贷款的信贷还款安排,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银行方面充分理解被告经营困难,同时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心情,结合被告目前情况,主动延长还款期限;被告也承诺会按照法律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履行,做到诚实守信。至此,避免了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同时银行也没有对被告所抵押房屋进行拍卖。
该院院长王劲松,作为本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表示,既要讲原则、讲法律、也要讲温度,力求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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