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快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你好,警察同志,我们林场的林木被人砍伐了,我要报警。”1月31日,护林员小宋(化名)在巡逻时发现净月区玉潭镇某村前的林木被盗伐,随即向该大队报案。接警后,副大队长孙晓宇、李琳,民警丁长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经勘查,现场被盗伐林木共计23株,其中,杨树11株、松树12株,林木位于马某家院外附近,因冬季下雪,盗伐树木时间无法确认,现场无车辆轨迹。民警随即到马某家走访,但马某称自己只是房主,该房屋为废弃住房,平时无人居住,对院内外情况也不清楚。
经观察,在该房子角落处发现一监控探头,随即将监控硬盘找到,但房主马某以忘记密码、探头已无法正常使用为由拒绝提供监控硬盘存储数据。民警走访附近住户,结合分析犯罪嫌疑人对周边环境较为熟悉的特点后,发现马某有作案条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遂暂扣该监控硬盘进行技术恢复,连夜对解密后的视频进行回看,最终锁定运输被盗林木的大货车为韩某驾驶。民警据此循线追踪,将负责用油锯伐木的高某、负责量尺断木造材的池某和参与指使高某盗伐林木的马某犯罪事实查明。
民警于2月3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池某抓获,于2月4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
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承认,因一时贪念,与高某商议盗伐林木,高某找来妻子池某协助并雇佣司机韩某运输,将23株树木伐倒后,在当天将被盗伐的树木以37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经技术鉴定,被盗伐的23株林木均为国有林地权属的乔木防护林,立方蓄积为8.9立方米,出材量为7.0立方米,现场查扣已造材原木共计3.0立方米,为国家防护林的养护造成无法估量的生态损失。
犯罪嫌疑人马某、高某、池某对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人均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张瑶 孙康 韩莹)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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