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东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丛某某犯包庇罪一案,邀请县人大代表到庭旁听,监督庭审。
据悉,此案被告人丛某某在明知其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取证时仍说自己是开车肇事者,对其子进行包庇,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公诉机关认为,其包庇行为妨碍了司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庭审中,承办法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对被告人丛某某进行了法庭教育,丛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窝藏包庇行为严重阻碍司法机关办案,浪费司法资源,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大阻力。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对法官依法严格执行审判程序、遵守审判纪律、规范司法礼仪等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该院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化、透明化的做法给予高度认可。
下一步,该院将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联络活动,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对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的新期待。(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