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2日电 (谭伟旗 孟德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法典编纂的先河,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实施水平和效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做好《民法典》宣传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过去一年多,德惠市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民法典》普法和实施工作,将其作为“十八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
目标既定 让组织领导更有力更有序
该院党组把《民法典》宣传教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听取《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题,并认真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该院把《民法典》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自觉推动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融合发展。科学制定《民法典》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提出措施标准和明确责任落实。
该院成立民法典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民法典》普法具体措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该院各部门、各干警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回应关切 让干部群众听得懂学得进
为提高《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该院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
在《民法典》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七走进”普法工作中,该院开展有侧重点地宣传《民法典》,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自《民法典》施行以来,该院已经开展了35期专题普法宣传。
该院组织各部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活动,集中组织发布新媒体产品、集中开展“七走进”普法活动、集中制作宣传条幅、宣传单等宣传产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形成普法声势,扩大普法效果。
该院明确法官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典型案件,做好以案释法,让典型案件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今年以来,通过普法小课堂,该院以案例普法的形式专题宣传《民法典》3期,效果良好。
笃行不怠 让普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在《民法典》普法工作中,该院将持续加强普法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该院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强化“吉林微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司法公开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等功能,引导和便利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该院加强诉讼与各类社会调解组织、调解力量的有效衔接,落实法院诉调中心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积极参与“无诉讼村屯”建设,落实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该院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通过法庭全面鲜活地展现司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案件审理、解决矛盾纠纷中学习法律知识。
该院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着重强化对证据的评价和分析,直接反映案件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把是非曲直讲清楚,把责任认定说明白,在裁判环节向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宣讲法律,解读立法本意。
该院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工作,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未来,该院将始终不忘初心、积极作为,为不断促进民法典有效实施,助推法治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