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19日电 (谭伟旗 李天一)为推进执行案件的“执源治理”,推动执行工作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入驻东盛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使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履行,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更便捷、更自主的履行方式,推进执行案件前端治理,打造多元化解纠纷新模式。
判后跟踪 精准定位执行源头治理切入口
该院坚持源头治理理念,在民事判决生效后进行跟踪回访,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以督促履”,向其普及与执行有关的法律知识,释明个人信用风险,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重塑个人信用,避免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对存在和解可能的,“以和促执”,引入执行和解“快车道”,以双方最能认可的方式确定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降低执行阻力,规避执行风险。
为此,该院执行局与审判庭建立审执对接机制,判决生效后及时获取当事人住址、联系方式、裁判结果、财产保全等信息,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审判庭提供的线索进行电话回访,开展案件分流筛选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沟通案情,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前主动联系双方,建立执行预案。
在东盛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该院执行服务中心接待来访人,对有执行依据的纠纷进行登记。执行指挥中心将涉民生、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等辖区基层组织了解情况多的案件统一分流至矛调中心进行执前督促及和解,其他案件分流至执行服务中心进行执前督促及和解。
多元化解 依托矛调中心形成工作合力
二道区东盛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长春地区首家街道级矛调中心,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东盛街道矛调中心调研时强调,法院要积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网格员对接,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让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该院执行局入驻矛调中心后,引入人民调解协会力量,尝试性开展“法官+调解员”执前和解工作模式。当事人到场后,由执行法官引导至二楼接待室,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接待,释法明理后对义务人进行执前督促、帮权利人权衡利弊,促使双方和解。当事人可在现场签订和解协议或直接履行义务,暂未和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到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律师,寻找其他维护自己权益的解决方案,也可以另行约谈。对于有财产转移可能或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直接引导权利人到该院立案庭立案强制执行。
提速增效 执前和解融入执行工作总体格局
该院将执前和解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模块运行,建立“执源导流+执前一站解纷+执行中和解+强制执行”的多元执行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开展促进执行前和解工作,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加强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实际困难,给予被执行人足够的宽限期,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履行,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促成曾经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建诚信。
通过执行前和解、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执、繁案精执等机制有效衔接,实现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开辟执行程序多元化解纠纷的新路径。(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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