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梨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人梨树县小城子某农业合作社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请求该院马上派员到场进行处理一起案件。
据悉,2022年5月,该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梨树县小城子镇某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吉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并于2022年7月对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存放在原梨树县某粮贸有限公司院内仓库中的240吨水稻进行查封,准备进行评估、拍卖。
在此期间,与被执行人吉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案外人部分村民得知这一情况后,担心该公司收购上来水稻被拍卖后,无法支付他们应得的欠款及劳动报酬等,便与被执行人一同到被查封水稻的仓库里,准备强行拉走被法院查封的水稻。
执行当天,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在当地派出所干警的协助下,第一时间控制住混乱的局面,并根据申请,将240吨查封水稻进行异地扣押,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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