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日电 (谭伟旗 王志颖)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探索新型执行模式下快速执结了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某银行诉姜某、刘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姜某、刘某、陈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某银行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收案后,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对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造成损失,承办法官迅速采用执行保全案号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
该院冻结被执行人陈某财付通账户,姜某名下银行账户,查封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房产一套,通过执行保全措施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地控制起来,并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告知被执行人该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
被执行人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说理下,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并履行了全部债务。案件在执行保全阶段就已实际执行完毕。
采取执前调解和执行保全措施将执行程序前置化是经开法院目前探索的新型执行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快速使案件进入程序,将案件分配到不同的承办法官手上,实现案件专人专管。不但可以有效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更可以优化司法资源,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通过程序前置解决部分简单案件,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处理较为复杂疑难的案件。(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