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1月25日电 (谭伟旗 周其巍)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程某为被告刘某的养母,程某的丈夫突然去世后,双方因财产问题诉至法院。双方名下均有未经分配的遗产,且死者名下遗产存在争议,另有程某的姐姐与妹妹在推波助澜,双方均聘请了律师,法庭上一时间双方“唇枪舌剑”,争执不下。
办案法官先用事实说话,指明刘某仍对程某有赡养义务,不能因财产分割就断了法定义务,而且争议的死者财产可能存在风险,双方只有互相协助,才能利益最大。
办案法官再从感情入手,指出程某与丈夫只有刘某一个养女,共同生活十几年,原本和睦融洽,只因丈夫突然病故,双方发生隔阂,心病应从心处医,办案法官积极说服刘某,刘某积极表态仍然视程某为亲人。
经与程某沟通,原来程某系因担心丈夫去世以后的生活,才与刘某争执,回想多年和谐幸福的共同生活,程某重新接纳了刘某。办案法官最后用法律解决纠纷,确定遗产范围,对房屋的分配以登记为准,对其他财产的分配以合理利用为准,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各自名下的财产各自处分,争议财产互相承认权利并保证互相协助,并说服刘某放弃了对程某姐姐与妹妹的告诉。经过该院努力及各当事人的配合,因遗产继承导致的纠纷终于风平浪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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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