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2日电 (谭伟旗 张小宇)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由该院副院长朴香子带队,综合办公室联合法警队对该院食堂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预防和遏制燃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检查过程中,监督人员重点对食堂燃气使用是否安全、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规范、液化气罐阀门管线是否完好、燃气灶具连接方式是否正确、厨房与用餐区是否进行防火分隔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提示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从源头预防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今后,该院将持续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