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9日电 (谭伟旗 李明育)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走进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执行法官吕同玉送去一面锦旗,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也对该院工作予以肯定。
据悉,2020年12月,李某诉吕某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吕某十日内向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吕某名下除一套房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吕某身在外地,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执行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协商与送达。
在协商还款过程中,被执行人吕某表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团队决定对被执行人吕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后,该套房屋成交,拍卖款由买受人账户缴入该院指定账户。
该套房屋系该院首次查封,执行法官在评拍阶段就主动沟通联系另外两家轮候查封法院。在该房屋的变价款中为被执行人扣除房屋租赁租金后,三家法院根据债权占比及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了参与分配方案,成功兑现了多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执结后,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十分感激,正是该院高度负责,才使其从多个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身份中解脱出来,实现了“一房解多忧”的共赢局面。(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