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日,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接到孟家岭镇派出所许警官电话,称辖区内村民旭某家4只羊被毒死,到派出所报案,但另一名当事人拒绝协商,希望法庭能够帮助处理这起案件。
经该院了解,村民旭某怀疑自家羊误食同村赵某下在庄稼地里的鼠药致死。赵某曾声称自家地里撒了鼠药,防止牲畜破坏。赵某年过七旬,在派出所询问案情时态度极其强硬,认为旭某家羊死亡与自己无关,因此拒绝协商。
随后,法官王鹤与派出所干警许帅到赵某家玉米地周边现场察看,了解了旭某家羊死亡情况。经村治保主任徐宁协助调查,了解到案情起因。赵某为了防止自家玉米地遭破坏,在玉米地边靠山边处撒过用玉米粒搅拌的鼠药,撒药后曾提醒过村屯里养殖农户放牧时加以小心。
十天前,旭某到山上放羊时,因羊群数目大,其中21只羊误入赵某家地边吃草,旭某发现后迅速将羊群进行赶离。次日,4只羊先后发病继而死亡,其中1只公羊、3只妊娠母羊。
旭某这才想起赵某曾告知过自己地边撒药之事,于是便拨通赵某儿子电话。赵某儿子虽然承认其父亲撒药事实,但认为父亲曾对撒药行为有过告知提醒行为,旭某自己未看管好羊群,造成羊误食鼠药死亡应自己承担责任,因此拒绝赔偿。旭某无奈之下向派出所报警。
在实地考察并了解案件事实后,法官与派出所警官分别做双方工作。法官谢瑞桥向赵某讲解,虽然是在自家地边撒药,没有故意毒害旭某家羊的想法,但撒药行为本身有害乡村安全治理,且造成旭某家羊食药后死亡的损失,故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同时,旭某在明知赵某家地边有药后,未能引起注意,因疏忽大意导致羊误食鼠药死亡,对损失也存在过失。俗话说好亲不如近邻,冤家宜解不宜结,两家住了几十年的邻居,关系一直很融洽,法官希望双方能够各退一步、互谅互让,不要因为这一次矛盾影响多年邻里关系。
经法官释法明理,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和解意见:赵某一次性赔偿旭某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孟家岭镇是该院郭家店人民法庭首个“无讼村屯”试点乡镇,郭家店法庭与孟家岭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运用送法下乡、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
接下来,该院郭家店法庭将在辖区内持续推进“无讼村屯”建设工作,并加大工作力度,致力于将孟家岭镇打造成“无讼乡镇”示范乡镇,为和谐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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