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7日电 (谭伟旗 任艾嘉)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兼顾执行力度与温度,实现了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的转变,有力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
据悉,高某诉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审理,判决周某向高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除诉讼阶段保全查封的一套房产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对已查封房产张贴迁出公告,当面向被执行人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并向周某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后主动联系该院,表示其正在尽最大努力筹钱还款,查封房屋现为家中老人居住,希望该院可以宽限一段时间。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还款态度积极,且拍卖处置房产周期相对较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更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案涉房屋的实际居住人为年迈老人,行动多有不便。
综合考量后,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高某,从执行效果最优化和人性化执行两个角度出发,经过耐心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周某宽限期间,该院决定暂不拍卖涉案房屋。近期,周某主动将全部执行款汇入该院账户,执行干警在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正是该院兼顾执行力度与温度,平衡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体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打好强制执行措施与善意文明执行的“组合拳”,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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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