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9月20日电 (谭伟旗 王森淼)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八号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晓玲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各让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据悉,2020年6月,被告张某向原告高某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后被告给付原告部分欠款,但剩余部分一直未还款。原告向被告出具了借据,希望被告能归还剩余欠款,但被告总是以没钱为由推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系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帮助两个朋友消除嫌隙,重续情谊。
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但法官认真开导,疏解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规、明法理,向被告释明了不按时还款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时劝导被告不能因为欠款纠纷影响了以后的发展,更不能失去一个真心朋友。
在法官的努力下,被告表示自己实在是经济存在困难,资金一时间周转不开才导致欠款无法按时归还。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被告同意尽快还钱,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被告于今年8月10日先给付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于2023年8月31日前付清。
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也重归于好,并对法官的倾力调解表示感谢,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突出调解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秉成民事案件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通过调解让当事人定纷止争,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