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吉林新闻6月1日电 (谭伟旗 何文玉)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为汪清县第三小学师生送去法院的“六一”专属礼物。引导学生们反对校园欺凌,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在潜移默化中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使法治意识从小萌芽。
由于疫情影响,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所以此次的法律宣讲活动采取播放视频的方式进行。
该院干警通过PPT的讲解以及问答环节的设置,生动形象的向同学们普及《民法典》的概念、“在法律上你属于什么人?”以及《民法典》是如何守护大家一生的。
为让师生们更好的参与到普法宣传中,该院干警设计了一个小互动环节,让同学回答“在法律上你属于什么人?”这样一个你问我答的情境,同学们面对提问都争先恐后的回答着问题,积极发言互动,各抒己见。
《民法典》中规定:“0-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同的各个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具有的法律权利都分别进行了阐述。
最后针对《民法典》是如何守护大家一生的这个问题,该院法官以动画的方式做了详细的法条讲解。
在讲解结束后,干警们还设置了几道专项选择题来验收此次讲课成果,加深同学们对于《民法典》的印象。此次法治宣讲课堂内容生动有趣、气氛轻松,同学们积极参与其中,在思考和讨论中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的意识。
“送法进校园”活动是该院积极践行“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的一个缩影。在新时代的护学路上,该院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意识,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高扬法治校园主旋律,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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