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6日电 (谭伟旗 刘蕾)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讨薪案件。
据悉,今年5月,包工头张某雇佣于某等8人为某建设公司负责人杜某某在汪清林业局某林场承包的工程进行房屋修缮,但张某却迟迟未支付农民工们劳动报酬,声称是由于杜某某未向张某支付全部的工程款,所以张某自己也无法支付劳动报酬。于某等人多次讨要报酬未果,无奈之下,便到法院求助。
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多次与双方单独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还邀请了杜某某一起参与调解。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法官既解决了农民工薪资问题又解决了杜某某与张某的矛盾。随后,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调解协议,就薪资支付的问题全部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杜某某同意支付一半的工程款与张某共同偿还于某等8人工资款。至此,农民工欠薪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最短的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