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2日电 (谭伟旗 宫宇)近日,长春市经开区人民法院经过多番调解,成功解决一件漏水纠纷案。
据悉,被告一方未关闭水龙头致使屋内发水,水渗漏至楼下原告屋内,造成原告房屋内棚顶、墙壁渗水、棚顶灯具损坏,原告诉请修缮刷漆费用、更换灯具费用、折旧费、保洁费等费用。
该案在开庭前,该院法官张玉霞曾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希望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但双方各不退让。
原告申请对房屋漏水损失数额进行鉴定,法官凭借审判经验并结合法律规范告知当事人,开启漏水损失鉴定可能需要支付鉴定费用上千元,还要支付时间成本,这段时间楼下需保持原样,既不利于楼下损失一方快速获得赔偿,修缮损失状况,也增加了楼上漏水一方诉讼成本。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给予原告一定的经济赔偿,该案件以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方式调解解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