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2日电 (谭伟旗 丛群 王姝舒)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法庭审结了一起因邻里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82岁的李某独居在一个老旧小区里,由于用水不慎,加上楼房年久失修,防水老化,导致楼下72岁的邻居谢某家中厨房、洗手间及客厅受损。谢某遂将李某告到法院。
该院桃源法庭法官王姝舒受理该案后,发现案件当事人双方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更为面对面化解矛盾,案件承办法官及助理将庭审开到了大爷家中。
法官来到当事人家中,对两位老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法官从法理出发,从人情入手,既让被告理解原告家里漏水的烦心,也让原告体谅独居老人的不易。
最终,在办案法官的不懈的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场给付维修费,谢某收到赔偿款后当场撤诉,纠纷最终被圆满解决。
法官介绍,房屋漏水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一旦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耗时费力,费用高额,若处理不当,更容易让矛盾双方怨气加深,即使官司最终判決,但邻里关系往往再难和谐。故此,调解是最佳的解决方案,既能通过和平手段化解纠纷,还能为双方节约成本。
该院介绍,为了让为民服务更 “接地气”,该院桃源法庭积极深入群众,迈进门槛,上门调解。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百姓看得到、听得懂、想得通的方式疏民心、解难题、办实事。(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