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
优化便民举措 加强便民窗口建设。中心窗口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提升群众满意度;简化流程,推行法律援助“应援、速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做到当天受理、审批、指派。并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配置残疾人轮椅、便民服务箱,提供老花镜等便民用品,方便来访群众使用。
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 开展上门法律援助服务。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孙某因承包地多年被非法流转,多次与对方协商解决未果,生活陷入困境,希望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诉讼方式帮助其解决承包地流转纠纷。接到孙某的求助后,中心为孙某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做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
创新法律援助宣传 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法律援助律师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讲活动。解读“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公益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通过交流互动、以案释法等方式现场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赡养俯仰角、遗产继承、未成年人欺凌问题等热点法律问题,弱体群体遇到纠纷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防止被骗等情况进行耐心的讲解。
一直以来,龙井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法援慧民生”贯穿于法律援助工作中,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期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龙安 金少花)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