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29日电 (谭伟旗)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发布。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对《意见》作详细介绍和深入解读。
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谭伟旗/摄
今年7月,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对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是依托长春区位优势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的重要举措,是吉林省推进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支点。
长期以来,该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抓牢抓实,围绕服务保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相继出台一系列服务吉林省重大战略部署的司法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该院党组作出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的重要部署,并由该院研究室指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吉林、四平、松原、辽源、梅河口等地法院,制定了本《意见》。
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稳步实施。
《意见》从深化便民举措,助推跨域诉讼服务协作优化升级;遵循规律特点,打造跨域审判辅助事务协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确保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取得实效;加强交流合作,构建全方位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
其中,重点围绕诉讼服务、审判事务、执行联动、交流合作等四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构建19项具体工作机制,为构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搭建交流协作平台,实现举措共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在协同发展中带动区域司法水平全面提升。(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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