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3日电(谭伟旗 王洁瑜)近日,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拓宽救助渠道,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依法切实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
据悉,《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切入点,切实推进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调救助,要坚持应救尽救、因案制宜、及时精准、多方合力的原则,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主动帮助救助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条件。
据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救助范围及各部门主要任务,强调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要注重协助配合,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计划共商、措施共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爱心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并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意见》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沟通联系,跟踪办理结果,及时将办理情况相互反馈,并通过建立工作台账、健全信用管理、定期跟踪回访等举措,确保工作有效衔接、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针对救助人员实际情况,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等给予必要的法律服务及心理慰藉和疏导。(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