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4日电 (谭伟旗 张玲玲)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严明警队纪律作风,确保审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司法警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开展警务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主要针对该院日常警务值班工作、安检工作。对值班人员的形象、服装警械穿戴情况、值班区域内的卫生状况、安检行为规范及安全意识等进行督察。整体情况良好,带班、值勤法警都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帽子口罩,对进入该院的外来人员做到“逢进必检”“绿码通行”。
该院在督查中发现,个别警务人员未按要求穿戴警用装备,值班区域卫生不达标,司法警察大队长孙国强当场予以纠正。孙国强说,法警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警容警纪,规范内务秩序,态度要端正,不允许出现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态度冷硬等现象。
该院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加强警务安全工作排查,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务工作水平,为该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的警务保障。(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