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四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少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令军、李秀云、陶立春、刘光辉、郭晶,秘书长陈立英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讨论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视察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关于《四平市市区共享单车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第二次审议《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决定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7月29日举行。建议会议议程为: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第一次审议《四平市市区共享单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四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草案)》。
(来源:四平日报)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