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6日电 (谭伟旗 关平康)近日,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和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组成的两级法院联合普法宣讲团结合林区实际,为吉林省红石林业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讲团成员、长春林区中院干警聂子淇向与会人员宣传了财产保全、限制高消费、司法拍卖等法律问题,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围绕典型案例,对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
宣讲团成员、红石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振生通过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与联系、“执行不能”的成因,如何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执行不能”等内容。
该院表示,本次宣传活动既为群众送法,扩大了宣传范围,让群众掌握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有了初步的了解,也进一步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执行不能”,助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夯实基础。(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