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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09:32 来源:吉林日报 编辑:王思博

  12月2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梁仁哲,秘书长金喜双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

  省政府党组成员金育辉,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会议。

  刘金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第一项议程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自觉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大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重大职责使命。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以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以高效能监督推动规划蓝图落实落地,以高水平代表工作凝聚强大合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金喜双作的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修改〈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红军作的关于《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冯庆忠作的关于《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蒋延辉作的关于《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车黎明作的关于《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天戈作的关于《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佩金、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忠民、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大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牟善春作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俊英作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武胜国作的关于省长提请任命省政府副省长事项的说明,金育辉作的关于省长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孙海蛟作的关于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席岫峰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艳茹作的关于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