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8日电 (谭伟旗 薛晓宇)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开启了一场特殊的纠纷化解,做到了关口前移,将相关民事纠纷和行政诉讼一并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据悉,原告与第三人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后发生撕扯致使第三人受伤住院,被告德惠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对原告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因第三人向该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原告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德惠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张明珍庭长经过开庭审理后,深入剖析案情,了解到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源是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赔偿纠纷,法官认为该案有综合协调化解的可能。
随后,承办法官从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目的出发,在征得原告及第三人同意后,引导双方进入协调化解程序。
面对原告、第三人分歧较大,负面情绪严重的情况,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调解意见,进行明法析理,厘清法律关系。
经过承办法官长时间的悉心疏导,原告与第三人怨怒之气已消大半,争锋相对的态势得以缓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当场赔偿第三人部分医药费,取得第三人谅解。第三人也出具保证书,保证就民事赔偿部分不再对原告进行民事诉讼,同时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德惠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行政诉讼。
至此,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与民事案件均得以圆满解决,真正的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行政争议的化解具有立体化、多面性的特点。在未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中,该院将继续秉持合法性与自愿性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不断开拓思路,努力探索协调化解的方法,注重因势利导,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对症下药,及时调整协调化解方案,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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