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赔偿支付义务。
据悉,原告陈某与被告孙某因土地问题发生口角,孙某将陈某的头部、眼部打伤,陈某住院治疗五天后,因无钱支付医疗费出院。陈某要求孙某对其进行赔偿,孙某拒不赔偿,陈某诉至法院。
该院判令被告孙某立即偿还原告陈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但孙某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姜明珠立即对被执行人孙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梳理核查,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终结本次执行。但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仍不间断查找孙某的财产线索。
近期,法官再次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发现孙某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于是立即恢复执行。
法官采用线上线下冻结的方式,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成功从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中扣划回执行标的钱款,并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后,陈某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该院通过采取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加大查封、扣押、冻结力度,维护法院生效文书公信力,捍卫司法权威。(谭伟旗)
(来源:中新网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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