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28日电 (谭伟旗 朴兰姬)为探索构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自今年9月26日起,延边林区中级法院所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及其他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到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珲春林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跨区域管辖便民举措,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相关规定,干警们通过发放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手册、宣传单、播放视频、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环境资源指定管辖的具体含义、遵循规则、相关事项、应用优势及适用案件范围,现场解答群众的相关法律问题。
该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指定管辖后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诉讼服务。(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