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安县人民法院/供图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卷宗管理,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电子卷宗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审判管理的功能作用,农安县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院长、分管院长、部门负责人分别为全院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门第一责任人、部门第一责任人的三个“第一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不断提高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覆盖率打下坚实组织基础。
该院完善制定《农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落实细则》《农安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农安县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制度》《农安县人民法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农安县人民法院网上阅卷规则》,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积极探索构建高效完善的制度体系。
该院坚持以提高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质效、全流程推进无纸化办公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建设了电子法院网上立案体验区和电子卷宗查阅体验区,发挥科技手段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该院还还于2020年在立案大厅建成智审辅助中心,设置电子集中扫描点,配备8套高速扫描设备和4名专门扫描人员,采用立案阶段集中扫码和审理阶段分散扫描相结合的扫描方式,对所有立案材料进行集中扫描录入和生成电子卷宗,信息化运维人员及时对电子卷宗系统升级进行测试维护,确保电子卷宗系统正常运行。
该院通过不断学习、组织培训、跟踪指导,切实提高电子卷宗录入水平。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本院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质量进行监管,坚持做到每案必检。办公室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归档案件电子卷宗的检查核对,对不符合归档条件的案件一律不予归档。
智审辅助中心、档案室、审管办、人民法庭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要求按时参加各种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由立案庭、审管办联合精心组织,定期对该院全体干警开展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规范业务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
该院利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系统,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立卷归档,统一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目前已全面实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归档全流程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全部电子卷宗实现数字化,每年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领导进行档案数字化信息资源异地备份。
该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持续加强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安排专人对库房、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盯守,并配置了防盗门、防盗窗等设备,监控摄像头24小时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环境。(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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