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0月13日电 (谭伟旗 王森淼)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争议较大的离婚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子女抚养权争议,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悉,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7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年7岁。因原告与被告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发生口角、吵架,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再无继续的可能。遂原告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判令婚生子由原告抚养,需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本是一个对于法官来讲再普通不过的离婚案件,但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遂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能够调解处理。但双方态度强硬,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争论不休,承办法官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为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小孩健康成长问题,法官坚持不懈地分别给双方进行思想工作。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梳理,发现两人出发点都是为了孩子的成长,于是以此为突破口,从尊重孩子意愿和对孩子成长有利的角度进行分析劝解,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李国钊的不懈努力,原被告终于达成了一致,原告与被告和平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的抚养费也不再追究;原被告的共有财产归原告和婚生子所有。
今年以来,该院各人民法庭积极学习发展“枫桥经验”,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将修复关系与解决纷争相结合,使当事人在一纸调解或判决中感受到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