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人民法院/供图
近年来,梨树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开展执行工作。近日,该院成功完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吉林某设备公司存有质量问题的游乐设备的移除工作。
据悉,2021年5月份,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某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从被执行人吉林某设备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套游乐设备,但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接连有游客受伤,申请执行人曾多次要求被执行人进行检验维修或更换,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诉至法院。
近期,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解除双方于2021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吉林某设备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返还申请执行人合同款、律师代理费;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安装于申请执行人公司内的游乐设备自行移除,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判决生效后,吉林某设备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本月初,吉林省某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向梨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吉林某设备有限公司送达执行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责令其立即履行,逾期不履行,该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某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负责人孙经理表示,从6月份开始将迎来旅游旺季,他们希望该院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将其设备移除,不然将影响申请执行人的经营活动。
执行干警及时找被执行人吉林某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履行移除义务,但其负责人表示无力履行。
为保护申请执行人正常经营活动,执行干警经与申请执行人方面沟通,决定由申请执行人组织人员自行移除该设备,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当天,执行局局长许卫东带领执行局干警到达吉林省某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指挥施工人员对被执行人存有质量问题的游乐设备进行移除。最终,设备移除工作完毕,由该院依法扣押,运送到指定保管处。
因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全部返款义务,该院对该设备拟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对仍不足部分,该院将依法继续执行。
近年来,该院注重加强营商环境保护,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在彰显人民法院公正文明执行的同时,更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刘栋)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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