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部分网络商家售卖号称秘制、特效的散装保健品,不少卖家误以为简单分装正规产品对外销售并不违法,消费者也容易被养生偏方宣传误导,殊不知分装售卖行为已经触碰法律红线。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刑事案件,为经营者和广大网民敲响警钟。
据了解,被告人从网络购入正规厂家生产的鹿鞭丸、枸橼酸西地那非药片。为谋取利益,被告人将西地那非药片研磨成粉末,掺入鹿鞭丸中重新搓制药丸,再通过简易糖纸、透明塑料完成二次分装包装。
经过私自加工分装后的产品,没有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合格检验标识,属于典型三无食品。被告人在网络平台大肆宣传产品具有神奇保健功效,面向社会公开出售。
多名被害人被虚假宣传误导网购服用该产品。由于产品成分混杂,配比无序,没有经过安全检测,食用风险极高,被害人服药后相继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身体不适,受害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人存在明显法律认知误区,认为自己只是混合分装转卖商品,不清楚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该案的发生,既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受损,被告人自身也因犯罪身陷囹圄,双方都付出沉重代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生产、销售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主观认知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刑事处罚。
办案法官表示,不少经营者存在认知偏差,觉得只做分装代销,没有主动制假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无知不能成为违法借口,侥幸心理也无法规避刑事责任。网络经营并非法外之地,食品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核验进货渠道与产品资质,严禁私自分装、改装食品保健品,杜绝三无产品流入市场。
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网络上花样繁多的养生宣传要保持理性,不轻信所谓秘制偏方、特效产品。网购食品、保健类产品时,认真核对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资质检验等信息,坚决不购买无来源、无标识的三无产品,不要为追求养生奇效拿自身健康冒险。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经营者、消费者都应当敬畏法律、守住底线,多方共同发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