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赊销是涉农企业经营中较为常见的合作模式,受市场波动影响,由此引发的欠款纠纷时有发生。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化肥企业与米业公司赊销欠款纠纷,两家本地涉农企业从对簿公堂走向握手和解,既保障供货企业债权落地,也为经营遇困企业留出发展空间。
涉事化肥企业长期服务周边农业和种植户,为扶持本土粮食企业生产经营,化肥企业向当地一家米业公司赊销供应化肥,双方前期合作顺畅,互信基础较好。受市场行情变化、粮食回款周期拉长等因素影响,这家米业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加大,欠下的化肥货款一直无力结清。
货款长期无法收回,造成化肥企业资金积压,进货以及日常运营周转都受到明显影响。化肥企业多次私下沟通催要欠款,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化肥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摸清两家企业现实处境。供货的化肥企业已经完成履约,却迟迟收不到货款,经营压力较大;米业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只是受行业环境制约,现金流紧张,没办法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
法官考虑到两家都是扎根本地、助力农业产业链发展的实体企业,如果直接判决并强制执行,虽能在法律上结案,但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后续经营发展。为此,法官兼顾法理情理,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向米业公司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失信、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明确其还款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现状,劝说化肥企业体谅对方阶段性困难,协商放宽还款期限。
经过多轮沟通磋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调解协议。米业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间和金额;化肥企业作出合理让步,给予对方资金周转缓冲。两家企业均认可法院的处理方式,该案既化解账款矛盾,也保全企业合作情谊,实现案结事了、企和业兴。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是该院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部署,化解涉企纠纷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柔性办案、温情司法,为企业化解矛盾、减轻负担,护航本地实体经济平稳发展。该院还将深化 “柳法助企” 专项行动,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府院联动机制,以优质司法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王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