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 • 正文

首页-->法制

洗浴场所管控缺位 长春经开法院化解隐私纠纷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0日 13:2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处一起因洗浴场所安全管理疏漏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后当庭履行完毕。

  据当事人李女士介绍,2026年某日晚,她购票进入长春市一家洗浴场馆消费,在女浴私密区域洗浴期间,一名陌生男性擅自闯入。李女士表示,事发时该经营场所缺少工作人员阻拦,没有安保巡查以及分区管控举措,男女洗浴隔离并未落到实处,自身人格尊严与隐私权遭到侵害。

  事件发生后,李女士当即报警,公安机关出警核实相关事实并制作笔录,确认该起隐私侵权事件属实。事后李女士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15消费维权渠道进行投诉,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遂将洗浴场馆经营方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经营性洗浴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产生较大分歧。原告认为女浴区属于高度私密空间,经营者应当落实分区隔离、人员管控、现场巡查等隐私安全保障义务,本次闯入事件源于经营方管理缺位,属于重大管理过错。被告则在责任划分、赔偿数额方面与原告存在争议。

  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被告释明经营场所安全保障的法律底线,说明该事件带给消费者的心理与人格伤害,督促其正视管理漏洞、主动承担责任。同时向原告客观分析诉讼周期、举证难度与裁判预期,肯定其维权的正当性,引导理性看待诉求,疏导当事人情绪。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也折射出经营性洗浴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现实问题。随着公众隐私权、人格尊严意识不断提升,洗浴、按摩、试衣等私密消费场景,对经营主体的安全管理提出更高标准。

  业内普遍建议,此类场所应当完善物理隔断、关键点位专人值守、定时巡查、异常情况报警等管控机制,强化员工培训与应急处置演练。一旦发生类似闯入事件,经营者应当第一时间安抚当事人、保护现场、留存证据并报警,减少矛盾进一步激化。(张鹏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