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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火患起纠纷!榆树法院温情调解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8:12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吉林省榆树市一村民田间焚烧荒草不慎引燃邻居住房,引发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庭长王肖婧依托情理法相融的调解方式,三度休庭疏导,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原告自愿降低赔偿金额,一对反目的同村邻里握手言和。

  据悉,原、被告为榆树市同村村民。此前,被告田间焚烧荒草时不慎引发火情,引燃原告房屋,造成房屋损毁,其本人因过失失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村委会介入调解亦无果,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申请房屋损失评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索赔金额,且开庭前明确拒绝调解,双方对立情绪显著。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肖婧并未机械坐等开庭,主动上门送达文书、实地走访核查,摸清了诉状之外的现实困境。经查,被告系年过六旬老人,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儿子因故离世、儿媳离家,独自抚养两名未成年孙女,且自身常年患病,全家仅依靠几亩土地维持生计。

  庭审期间,法官结合损失评估报告,清晰梳理案件事实、核算损失明细,向双方讲透法律依据与责任划分。同时利用三次休庭间隙,分别对双方开展单独疏导,一方面引导原告体谅被告的特殊家庭困境,另一方面督促被告正视自身过错、积极拿出赔付诚意。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原告自愿降低赔偿金额,双方当庭达成一致,约定一次性付清赔偿款项,彻底化解这场邻里纠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