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劳务报酬执行纠纷。2020年,于某受郭某雇佣从事施工工作,工程完工后,郭某拖欠其劳务工资迟迟未付。
从2020年至2024年,于某多次催讨薪资均无果,辛苦换来的血汗钱始终无法兑现。无奈之下,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
2024年,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郭某分期支付全部劳务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调解书生效后,郭某因经营停滞、资金周转困难,再次失信未履约。目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王一纺全面核查案件情况与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后,发现郭某暂无一次性还款能力。若简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硬执行措施,将直接导致其经营彻底停滞,最终可能无财产可供执行,不仅无法保障于某的合法权益,还会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为从根源化解纠纷,避免“硬执行”带来的双重损失,执行干警以执行和解为突破口,双向约谈、居中斡旋。针对郭某,执行干警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失信惩戒、司法拘留乃至拒执罪追责等相关规定,彻底打消其拖延、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
同时,干警耐心倾听于某的诉求与多年维权的积怨,如实告知被执行人实际经营困境,细致解读分期履行方案的可行性与保障性,耐心疏导其焦虑情绪,有效缓和双方对立矛盾。
结合郭某回款周期与实际收入情况,执行干警为双方量身定制合理的分期还款方案,明确每期还款金额、付款时限及逾期追责条款。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引入担保人提供担保。
最终,郭某郑重承诺严格依照协议按期足额支付欠款,若出现逾期,于某可立即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目前,大部分执行案款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到位,于某拿到了拖欠六年的辛苦钱。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以务实举措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与担当。(胡雅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