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这背后是一段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的执行故事。
此前,两家企业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理阶段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付款,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约谈被执行企业。被执行人坦言:公司系汽车配套企业,与多家知名汽车品牌保持长期合作,订单业务运转正常,绝非故意拖欠。眼下拿不出全款,根源在于上游应收账款迟迟未能回笼,现金流暂时承压。若法院直接冻结账户、查封设备,生产线将被迫停摆,工人工资难以为继,上游回款更无从谈起,最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将落空。
另一边,申请执行人同样面临经营压力。被拖欠的货款是其维持运转的关键资金,企业迫切希望尽快回款。
一边是尚有经营活力、只是短期周转困难的被执行企业;一边是急需回笼资金、维持自身运转的申请执行人。如果机械采取强制措施,极可能出现“企业倒闭、债权落空”的两败局面。
面对双方私下关系僵化、无法自行协商的困局,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封了之”,而是立足长春本地汽车产业实际,打出了一套“释法+疏导+监管”的组合拳。
法官向被执行人明确告知: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督促企业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
后法官多次约谈申请执行人,将被执行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回款难点客观摆上台面,引导其理性评估风险、权衡利弊。
在双方初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法院启动对被执行人账户资金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企业经营所需资金及工人工资优先保障,剩余经营收益全部定向用于履行案涉债务。
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居中调和,原本对立的两家企业终于放下分歧:申请执行人充分体谅汽车配套行业的特殊性,自愿给予合理履行期限;被执行人珍惜司法纾困机会,全力盘活经营、加紧催收上游欠款,稳步筹措执行款项。
方案确定后,法官并未“一约了之”,而是持续跟进每一期还款进度。被执行人信守承诺,按期足额支付。历经四个月稳步履约,全部执行款项清偿完毕,申请执行人如期收到每一笔回款,资金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立足本地产业特色,精准区分“恶意逃债”与“经营困境”,坚持“放水养鱼”,以柔性司法平衡权益、护航发展,为长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法院力量。(赵建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