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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指导失误引纠纷!长春九台法院温情调解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2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观赏鸽用药致死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面对双方激烈的矛盾争议,承办法官耐心居中调解,促成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原告关某是一名观赏鸽养殖户。2025年2月,其养殖的鸽子突发异常病症,关某随即前往被告某兽药商店咨询求助,并先后三次在该店购买兽药。关某表示,自己充分信任兽药商店的专业性,在明确告知店员鸽子刚完成疫苗接种、存在用药禁忌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店员给出的诊疗建议对病鸽进行用药治疗。

  用药次日,关某养殖的80余只观赏鸽便陆续死亡。关某认为,被告作为专业兽药经营主体,熟知动物疫病诊疗规范及兽药、疫苗使用禁忌,却依旧给出错误的用药指导,是导致鸽子批量死亡的直接原因,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姜晶考虑到,若通过司法鉴定厘清鸽子死亡原因、行为因果关系、具体财产损失等事实,将大幅增加双方的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

  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立足案件实际,结合养殖行业常识、兽药经营规范、兽药使用准则等专业角度,多次耐心组织双方沟通调解,细致释法明理、疏导双方情绪。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兽药商店当庭同意赔偿关某经济损失,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妥善处理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切实把司法温度传递到群众心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养殖户、养殖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兽药产品时,务必仔细研读药品说明书,严格规范用药,审慎采纳商家指导建议,遇疑难病症时,及时咨询具备正规执业资质的兽医,规避用药风险。

  同时,兽药经营从业者应当坚守诚信经营底线,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审慎提供诊疗、用药指导服务,严格恪守行业规范,杜绝因专业疏漏、不当指导引发民事纠纷。(李艳)